我市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分四个阶段。
(一)网上申报阶段(4月15日- 4月30日):
1.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app.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通讯地址、电话号码请务必详细准确,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将通过邮寄送达,并由本人签收)。
2.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户籍或居住地(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就读学校所在地)选择现场确认点(详见附件1),并到相应的现场确认点办理现场认定(第三阶段)。
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向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向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3.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各级各类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人须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
4.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jpg格式电子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二)政策咨询、体检阶段(5月16日- 5月22日):
1.政策咨询。申请人如有政策疑问,可至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与网上申报时所选择的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点一致,下同)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确定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体检。申请人应在5月22日在前到长沙市教育局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三)现场确认及受理申请阶段(5月27日-5月31日):
1.现场确认、受理申请。申请人必须至本人户籍或居住地(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区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提交材料(提交的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
2.各区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查材料,明确受理意见后报长沙市教育局认定。
(四)专家审查、颁发证书阶段(6月3日-18日)
1.长沙市教育局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2.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通过长沙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jyj.changsha.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请申请人注意浏览长沙教育信息网“政务公开”栏,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我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3.长沙市教育局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并与申请书一同邮寄送达,须申请人本人签收。